日前,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布《关于推动防火门产品认证改革,发布防火门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内容的公告》,对《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 建筑耐火构件产品》中涉及防火门产品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局部修订。
特别是首次规定了“不同生产商的填充材料其材料种类、技术性能、质量指标、规格型号、填充工艺要求等一致时,可等效采用”,“允许生产者完全采信已获认证的产品设计方案、生产制造工艺路径 、相同型号规格原材料及关键件等开展生产,经认证机构确认生产者及生产厂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后,可以免除耐火试验”等重大改革措施。
原文: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推动防火门产品认证改革,发布防火门产品
认证实施细则修订内容的公告
国内外各防火门产品生产企业:
为更好地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防火门产品质量水平,我中心在广泛征求认证获证单位,产品标准制、修订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广大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对《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 建筑耐火构件产品》中涉及防火门产品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局部修订。该内容结合防火门产品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对单元划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确认等均作了重要调整,特别是首次规定了“不同生产商的填充材料其材料种类、技术性能、质量指标、规格型号、填充工艺要求等一致时,可等效采用”,“允许生产者完全采信已获认证的产品设计方案、生产制造工艺路径 、相同型号规格原材料及关键件等开展生产,经认证机构确认生产者及生产厂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后,可以免除耐火试验”等重大改革措施。
有关实施细则修订内容见附件,并于今日起实施。
专此公告。
附件: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内容示例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防火门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内容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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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和产品特点,自行划分单元范围
1 、结构最具代表性的防火门中外形尺寸最大的视为单元内典型产品
2 、类别按GB 12955-2008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3、耐火等级是指A0.50(丙级)、A1.00(乙级)、A1.50(甲级)、A2.00、A3.00。
4 、防火门认证单元内的产品关键结构、关键材料、关键工艺应保持基本相同。
具体内容包括:
(1)防火门门扇数量;
(2)门框及门扇的主要构造形式及加工工艺(包括是否带有封窗或亮窗)
注:1、带造型的防火门和不带造型防火门(平板门)可划分在同一单元中,扇、框关键结构基本相同。(例:GFM-1022-dk5A1.00(乙级)-1-带造型和GFM-1022-dk5A1.00(乙级)-1)。
2、密封件设置作为门框及门扇的主要构造形式之一。
(3)门扇厚度和门框侧壁宽度;
(4)门扇内填充材料的材料种类、型号规格(若有时)、填充工艺;
注:填充材料的工艺以企业自行申报为准;
不同生产商填充材料其技术性能、质量指标、规格型号等一致时,可以等效采用。
(5)单元内含带门镜防火门产品时,一般选取带门镜产品为典型产品;
(6)允许门的骨架和加强筋、门的铰链在基于安全性的前提下调整,但应有说明和自我验证证明,并经认证机构确认。
5、允许生产者完全采信已获认证的产品设计方案、生产制造工艺路径 、相同型号规格原材料及关键件等开展生产,经认证机构确认生产者及生产厂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后,可以免除耐火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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