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下调企业年金缴费上限 迈出年金制度并轨第一步
2016-06-07 浏览: 319 来源: 北京商报
根据昨日人社部与《征求意见稿》同时披露的相关说明,截至去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企业7.5万户,参保职工2317万人,基金累计结余9526亿元,本 次修订中,《征求意见稿》将企业缴费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调整为8%,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1/6调整为12%,并明确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人社部表示,这样调整,主要考虑是和职业年金办法的筹资规模大体一致,同时给予企业自主空 间。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评价称,从这项规定的修订可以看出,中央确实在积极地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并轨,从缴费比例切入相 对容易操作。
曾有业内专家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年金缴纳免税上限企业和个人分别是4%、5%;其次,目前我国大多数缴纳企业年金的企业都是 央企、国企,按照国资委的相关规定,这些企业缴纳上限是个人、企业均为4%,“因此,实际上,大多数企业为免缴税或符合相关规定,缴纳比例都达不到人社部 此前确定1/12+1/6的上限,这项规定已长期沦为了一项‘空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