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界:“融资租赁+信托”怎么玩?
2016-09-01 浏览: 392 来源: 互联网
近年来,随着融资租赁业的井喷式发展,让嗅觉敏锐的信托公司寻找到了新的业务“挖掘点”。据了解,今年已有多款相关信托产品问市且模式各不相同,至此,此类业务目前能够预见的五大操作路径,除标准资产证券化模式仍有待破冰外,其余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落地尝试,信托业介入融资租赁领域有了越来越大的想象空间。
融资租赁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行为。融资租赁信托计划交易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信托资产的形成即融资租赁交易部分,包括融资租赁的三方交易过程;二是信托计划的设立部分,包括信托计划的发行、监管、收益分配等过程。
随着融资租赁业的井喷式发展,让嗅觉敏锐的信托公司寻找到了新的业务“挖掘点”。据了解,今年以来已有多款相关信托产品问市且模式各不相同,此类业务目前能够预见的五大操作路径,除标准资产证券化模式仍有待破冰外,其余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落地尝试,信托业介入融资租赁领域有了越来越大的想象空间。
由于国内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以及少量金融市场上的衍生产品,融资规模有限。而信托公司资金来源较为广泛,这为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双方合作则可有效拓宽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渠道。
融资租赁与信托目前可实现的主要合作模式均已逐步进入成熟运作阶段。从目前已经落地的项目情况来看,信托业介入融资租赁大致可归结为以下五种较为典型的操作路径。
第一种,“包租婆自主管理型”。
“包租婆”信托公司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然后用募集资金去购买租赁物,接着把租赁物租出去,通过收取租金来兑付投资人利益。
第二种,“省心包租婆型”。
信托公司主动与商业银行合作,由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银行将募集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单一信托计划,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
第三种,“土豪放贷型”。
土豪放贷型分两种。简单融资租赁模式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模式。简单融资租赁模式是指土豪信托公司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募集资金,然后土豪把钱贷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用这些钱去买租赁物,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
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模式,租赁公司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打包在一起,形成一个租赁资产收益权,然后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针对该转让收益权项目,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用信托资金“买”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租赁公司溢价回购收益权。
第四种,是上述两种的综合。
银行、信托、融资公司合作。运作模式与第三种类似,不同的是,整个交易过程由银行主导。资金来源为商业银行发行的项目,银行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用来向租赁公司发放贷款或受让租赁资产收益权。其中,租赁公司也多为银行方面指定某一家。
第五种,租赁资产证券化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将资产出售信托,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收益证券,最后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
虽然信托与融资租赁结合能带来很多好处,但同时也面临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其一是信用风险,也就是承租人不能按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而形成的风险,原因既包括承租人经营不善造成企业困难,也包括承租人不履信或恶意拖欠。其二是市场风险,即市场需求降低,造成企业盈利能力状况恶化。其三是合同风险,即在制订相关的融资租赁、购货、担保等合同时,条款不够严谨,存在文本瑕疵。
此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即为特殊情况下,租赁物价值降低或完整性受到损害,因此很多类似项目会要求承租方对所租赁的设备投保,或由信托公司投保,但保险费由承租方承担。北京某信托公司业务部人士表示,尽管业务存在较大空间,但能否真正批量式推广,还有待考量,核心问题在于“资金成本”,在此类业务中,信托资金的收益空间有限。
尽管信托融资租赁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自始至终由资金主导,从资金的筹措到资金的运用,直至租金的回收,其贯穿全程的特点决定了资金是融资租赁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决定因素和必要条件,而筹措资金能力的大小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命运。
也就是说,租赁公司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信托公司合作,可以有效拓宽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领域,更好促进产融结合,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因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