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行业知识 Knowledg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桂欢欢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电话:18664970005
微信:18664970005
邮箱:251072815@q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层
“借精生子”诞下龙凤胎,夫妻离婚争夺“抚养权”
2005年,董女士与先生登记结婚,婚后却发现丈夫的精子基本无存活率。经夫妻共同决定,董女士通过“借精生子”的方式在2013年诞下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

然而,随着子女的出生,家庭开支日益增加,双方老人的介入、男方长期在外工作等综合因素,夫妻双方的矛盾逐渐升级。

2018年,丈夫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至此,董女士深知这段婚姻已无法挽回,但希望能够争取到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耗时一年,经过数次庭审与证据交换,通过本次案件审理,不仅女方争取到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同时将男方隐藏、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追回并依法分割。当收到判决后,董女士变得轻松了,双胞胎兄妹也再也不会分开了。

专家点评:
“借精生子”属于比较新的婚姻家庭类纠纷。本案中的男女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且系双方共同商议,采用人工方式生育双胞胎。所以,双方系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父母,享有相应的亲权。

法院也充分考虑了双方的抚养环境和条件,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为指导,着重考虑双胞胎子女的特殊性,一事一议,没有过于教条主义地按平均原则安排直接抚养人,这也是司法为民的最本真体现。

此外,在本案中,男方在离婚过程中还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诚信行为。

明年起实施的《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从立法角度给出了一个更为明确的法律指引,相信对有这类非法企图的当事人会起到震慑作用,也会将妇女权益保护力度提高一个层级。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我们
  • 桂欢欢律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 联系电话:18664970005
  • 联系微信:18664970005
  • 联系邮箱:251072815@qq.com
  •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层

版权所有 © 桂欢欢律师 网站建设:合优企业邮箱  粤ICP备2020093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