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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深 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27日抵深,对我市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为期两天的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守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衍诗,市领导杨洪等参加执法检查相关活动。

  丁仲礼一行先后赴南山区后海河流域、深圳湾公园湾月山谷、华侨城湿地公园、福田区田面村、大鹏新区深水水头污染处理有限公司、南澳水产研究所海水养殖场等地检查,了解深圳水污染治理、海岸生态修复以及湿地生态修复等海洋保护的相关情况。

  在27日下午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汇报。据介绍,深圳坚持陆海统筹提升海洋环境质量,在2017年新建污水管网2009公里的基础上,2018年计划新建管网2353公里,补齐历史缺口,有效减少陆源污染。同时,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确保2020年底前消除劣V类入海河流。当前,我市正在加快制定海域管理的基础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海域管理条例》,力争构建规划管控、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四位一体”的全方位管理模式。

  检查组对深圳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肯定,要求深圳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长效保护机制,为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对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检查组分成4个小组,对全国8个省进行检查。深圳是检查组广东之行的第三站。此前,检查组还赴广州和东莞执法检查。(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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