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律师为广州华康汇海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审核

2016-06-27 21:24:21

2016624日,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为广州华康汇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汇海)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审核。

本所律师在接受华康汇海委托后,根据协会的规定与要求,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全程参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制度设计、内部控制规范和积极协助客户具体落实相关自律规则要求。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华康汇海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和规范建议,解决了包括关联关系、高管组织架构调整、资格认定等核心条件的规范化问题。协助华康汇海达到协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条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根据协会的反馈意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并最终获得基金业协会的审核通过。此举为华康汇海的基金业务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此之前,格林律师事务所为华康汇海出具的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获得一次性无反馈意见通过。

格林所合伙人罗国林律师、合伙人陈志华律师、韩烨律师、李莉蓉律师、哈樱子律师、陈小英律师和律师助理刘泽奇、律师助理李极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次法律意见出具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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