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党支部捐助韶关地区贫困学子

2011-09-17

    2011917日,我党支部一行人从广州驱车到南雄市南亩镇。把事务所全所律师募捐捐款中的4000元(本年度捐款9510元,剩余5510元部分作助学基金使用)以及学习文具用品一并捐给了南亩中心小学7位受助学生。其中,属于去年已经受助的有:赵晨生、赵佳骏、陈国庆、刘瑜玲;新增加的有:赵惠芳、赵月兰、周祥兰。具体受捐数额除周祥兰500元外,其余的都是1000元。一共是6500元。

    当天下午4点,在南雄市南亩镇南亩村村委会,进行了简单而隆重的交接仪式。出席参加的有,南雄市南亩镇南亩村党支部叶书记、赵组织委员、南亩中心小学罗校长、赵主任、余老师,还有全部受助学生及家长等等。大家完成交接手续后,叶书记、罗校长等详细介绍了一年以来,南亩镇中心小学教学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格林所党支部的捐款助学表示无比的感谢。受助学生也一一作了简单的学习生活情况的汇报,在万分感激之余,也纷纷表示要努力学习,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善良、懂得感恩的人。

    此后,我们还参观了南亩镇中心小学、南亩镇中学的教学楼、校舍情况。最后大家一起合影留念。

    下午6点左右仪式结束,我们婉然谢绝了南亩镇南亩村党支部、南亩镇中心小学众人的热情盛请,登上了归途。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格林所党支部2011年度捐款助学活动告一段落。

     谨此再次感谢所有热心参与本次助学捐款活动、慷慨捐款的诸位同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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