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总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年度工作(经营)、经济指标制订,并组织检查落实;
2、负责设定分公司内部机构,并制定其职责;
3、建议任命各部门负责人,并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4、具有较强的市场预测和分析能力,定期向总公司提供所辖区域的市场经营状况信息,编制较准确的供需计划,为总公司的总体经营布置提供可靠的依据;
5、组织制定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并会同有关人员检查落实,以身作则,率领属下完成总公司的各项目标。
6、负责定期组织对员工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负责完善培训制度,不断促使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公司培育具有丰富创造力的人力资源;
7、负责经济合同有关事宜的总体协调和审定,并督促合同的执行完毕;
8、根据市场变化,及时了解同行业产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在预算内控制成本增长点;
9、认真掌握各项业务,财务统计数据,进行财务状况分析,监督财务管理,一切费用及报表应确实过目,再予签章,严格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严禁利用公司获取利润,设小金库等;
10、廉洁奉公,不索贿、受贿,正确处理与政府机关各部门、发展商的关系;
11、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处事基本准则;
12、及时看员工思想动态,将不良倾向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13、对公司的资金、固定资产及一切公物具有监督管理责任。盘活资金运行,及时回收工程款,防止呆、坏帐发生,严肃财经纪律。
14、定期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述职;
15、及时处理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代表处
代表处全称为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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